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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July 2025

淺論儒家文化對和合本的翻譯的影響
仁愛、信、義與罪
☘️ 前言
🔸《和合本》聖經(Chinese Union Version, CUV)於1919年首次出版,是中國新教徒最常用的中文《聖經》譯本,由西方傳教士與受儒家教育的中國助手合作完成,其翻譯理念和用詞選擇不可避免地深受儒家文化影響。
🔸根據Issues Related to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God”: A Study from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翻譯過程中存在「」名稱問題,例如,如何翻譯希伯來文的「Elohim」、希臘文的「Theos」以及另一個希伯來詞「YHWH」。這一問題在晚明和早清時期尤為突出,當時的耶穌會傳教士傾向於使用「上帝」(Shangdi),這一詞語在儒家經典和傳統中國宗教中已有根基,與天神崇拜相關。相比之下,道明會(英語:Dominican Order)和方濟各會更偏好「天主」(Tianzhu),這是一個較少與儒家思想相關的新造詞。
🔸《和合本》聖經的譯者是以「忠於原文」為目標,就是要「堅持文字上的準確」,但由於譯經原則改變,這個目標就有新的理解:「重視意義上的準確」。引用:中文聖經譯經史
🔸本文探討中國儒家文化影響中文和合本《聖經》(CUV)的幾處翻譯,特別針對四個核心詞彙——「仁愛」(agapē)、「信」(pistis)、「義」(dikaiosýnē)與「罪」(hamartía)—— 逐一比較原文與和合本中文譯文,探討儒家思想如何影響其意譯與註釋,並分析可能引發的神學與文化理解偏差。
☘️ 一、「愛」(希臘文 agapē)的譯法與儒家「仁愛」思想
1. 原文意義
希臘文 agapē 多用以表達神對人的無條件、犧牲式之愛,強調超越人間情感的神聖性與主動付出[1]。
2. 和合本譯文
和合本將 agapē 全部統一譯為「愛」,未區分與希臘文中其他愛詞(如 philia、eros)之差異[2]。
3. 儒家「仁」的影響
儒家「仁」意指「愛人」,並分「親親」、「愛物」等層次,強調人倫關係和社會和諧[3]。
此種義理使譯者在面對基督「犧牲式之愛」時,傾向以「慈愛」、「仁愛」等道德情感詞匯加以註解,易弱化原有超越性與救贖意涵[2]。
在《加拉太書》5:22-23中,希臘原文 Agape (大多數的英譯本翻譯為 love 愛)被翻譯為「仁愛」。Agape在基督教神學中指的是上帝的無條件、犧牲性的愛,而「仁愛」在儒家倫理中強調仁慈和愛人,更多是人際關係中的道德行為。
翻譯為「仁愛」可能使「Agape/love」的意義更接近儒家倫理中的仁愛概念,是在談「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這種人本倫理並非基督教 Agape「神與人」間的愛的概念。
「仁愛」沒有論及神與人之間的愛,不能準確地表達基督對世人無條件的神的愛、人對神的愛,以及對敵人的愛。
「仁愛」沒有論及神與人之間的愛,不能準確地表達基督對世人無條件的神的愛、人對神的愛,以及對敵人的愛。
🔸 關於Agepe Love與「仁愛」的異同解析,請看這篇文章:仁愛不是神愛。
☘️ 「信」(Faith)的翻譯
在《羅馬書》1:17中,CUV將「faith」翻譯為「信」,該節經文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這裡的「信」是「faith」。在儒家思想中,「信」是五常之一,強調誠信和可信度,強調誠信,而在基督教中,「faith」指的是 對上帝的信任和信心。這種翻譯可能使「faith」更傾向於儒家的道德觀念,而非基督教的神學意義。
☘️ 「義」(Righteousness)的翻譯
同樣在《羅馬書》1:17,「righteousness」被翻譯為「義」。在儒家中,「義」指的是道德正當性和社會正義,而在基督教神學中,「righteousness」指的是 通過對基督的信心與上帝和好的狀態。CUV這種翻譯可能導致讀者將「righteousness」理解為一種道德行為,而非神學上的救贖概念。
☘️ 「罪」(Sin)的翻譯
CUV將「sin」翻譯為「罪」,這在中文中更接近「犯罪」或「罪行」, 是世上各種法律條文中所說的罪。然而,聖經裏所說的「sin」來自希臘文「ἁμαρτία」,意思是「偏離了目標,未在正確和負責的道路上」或「違背上帝的旨意」,表明罪的本質就是沒有達到神造人所要達到的目標。學者指出,CUV這種翻譯可能使受儒家法律觀念的讀者,將「罪 sin」理解為違背法律或道德的行為。
☘️ 文化背景與整體翻譯方法
🔸CUV的整體翻譯方法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是必然的,因為儒家思想在倫理、社會規範、傳統和語言中扮演核心角色。根據 The Origins of the Chinese Union Version Bible,早期傳教士如羅伯特·莫里森在翻譯《聖經》時,必須考慮中國的語言和文化多樣性。
🔸《聖經》譯者需要創造一個能被中國讀者理解和接受的版本,這需要對儒家價值保持敏感性尊重。例如,使用「上帝」和融入古典中文元素,反映了對中國文化傳統的尊重。這種敏感性有助於CUV成為中國基督徒中最受歡迎的版本,儘管近年來出現了多個新翻譯版本。
☘️ 爭議與持續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文化的影響也帶來了一些爭議。一些學者認為,過度依賴儒家術語可能會混淆或模糊基督教與傳統中國宗教的區別,而一些人則認為,這是使《聖經》本土化的必要步驟。這種關係在CUV的翻譯歷史中持續存在,特別是在「術語用詞」的辯論中。例如,Reading Romans with Eastern Eyes - Book Review提到,CUV中「sin」的翻譯為「罪」可能導致誤解,這種批評反映了文化適應與神學準確性之間的衝突。
☘️ 結論
儒家文化通過術語選擇和整體翻譯方法,顯著影響了CUV的翻譯。除了「Agape/love」翻譯為「仁愛」,其他如「faith」譯為「信」、「righteousness」譯為「義」和「sin」譯為「罪」的翻譯,可能因儒家價值而影響準確性。雖然這種影響反映了譯者試圖在基督教和中國傳統文化之間找到平衡的努力,但我們在讀經時,應該特別注意要辨別翻譯的準確性。
引用資料
🌿備註 Remark:
1. 除非另有說明,引用的經文均來自和合本(版權屬香港聖經公會所有,蒙允准使用),NASB英文版。
2. 本文雖已經儘量的避免錯失,但仍然會有翻譯誤繆之處,還請各位不吝指正。請將您的寶貴意見郵寄至:📬[email protected],謝謝您!
♰
✍ 2025/07/16
華人雲端基督教會
Chinese Christian Cloud Church (C4)
www.glory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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